八年级下册政治知识点有哪些核心考点?
校园之窗 2025年12月12日 21:12:40 99ANYc3cd6
八年级下册政治核心知识点归纳
总体主题: 权利与义务,核心是公平正义,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,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。
第一单元 坚持宪法至上
第一课 维护宪法权威
核心知识点: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

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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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
-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。
- 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,这是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,也是我国国家制度的核心内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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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宪法的核心内容
- 确认我国的国家性质:规定了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、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。
- 确认我国的基本制度:规定了社会主义制度是我国的根本制度。
- 确认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:规定了公有制为主体、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。
- 确认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:规定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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宪法组织国家机构
- 国家机构:为实现国家职能而建立起来的一国家机关的总称。
- 组织原则:民主集中制。
- 核心体现:一切权力属于人民,国家机构由人大产生,对它负责,受它监督,国家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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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范权力运行
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- 宪法为什么要规范权力运行?
- 权力是把双刃剑,规范权力运行以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,这是宪法的核心价值追求。
- 法无授权不可为,法定职责必须为。
- 宪法如何规范权力运行?
- 国家权力必须在宪法和法律限定的范围内行使。
- 人民通过宪法和法律将国家权力授予国家机构。
- 国家机构依据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力。
- 国家权力的行使不能任性,法定职责必须为,法无授权不可为。
- 国家权力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途径和程序行使。
- 国家权力的行使不能滥用,法定职责必须为,行使权力要承担责任。
- 宪法为什么要规范权力运行?
第二课 保障宪法实施
核心知识点: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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宪法的地位
- 是国家的根本法:规定了国家生活中最根本、最重要的问题。
- 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:是普通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,任何法律、法规不得与宪法相抵触。
- 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: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。
- 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: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根本依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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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关系(“母法”与“子法”的关系)
- 宪法是“母法”:普通法律是“子法”,普通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,是宪法的具体化。
- 宪法与普通法律内容不同:宪法规定根本问题,普通法律规定某一方面的问题。
- 法律效力不同:宪法效力最高,普通法律不得与宪法相抵触。
- 制定和修改程序不同:宪法制定和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严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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宪法监督制度
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- 监督机关: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。
- :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。
- 监督制度:宪法监督制度,合宪性审查制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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增强宪法意识
- 为什么要增强宪法意识?
- 加强宪法监督,既需要完备的制度措施,也需要人们增强宪法意识。
- 宪法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,我们的一生都离不开宪法的保护。
- 如何增强宪法意识?
- 国家层面:设立国家宪法日(12月4日),建立宪法宣誓制度。
- 公民个人层面:
- 学习宪法,了解宪法的内容和原则。
- 认同宪法,增强对宪法的信服和尊崇。
- 践行宪法,将宪法原则落实到实际行动中。
- 维护宪法,勇于并善于同违反宪法的行为作斗争。
- 为什么要增强宪法意识?
第二单元 理解权利义务
第三课 公民权利
核心知识点:公民的基本权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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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民基本权利的体系
- 政治权利和自由:选举权和被选举权、政治自由(言论、出版、集会、结社、游行、示威)、监督权。
- 人身自由:人身自由不受侵犯、人格尊严不受侵犯(姓名、肖像、名誉、隐私、荣誉)、住宅不受侵犯、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。
- 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:财产权、劳动权、物质帮助权、受教育权、文化权利。
- 平等权: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。
- 宗教信仰自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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选举权和被选举权
- 条件:年满18周岁、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中国公民。
- 意义:是公民最基本、最重要的政治权利,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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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治自由
- 内容:言论、出版、集会、结社、游行、示威。
- 注意: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,不得损害国家的、社会的、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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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督权
- 对象: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。
- 方式:提出批评和建议、申诉、控告或检举。
- 途径:通过人大代表、信访、电子邮件、电话、网络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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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身自由
- 核心和基础:人身自由不受侵犯。
- 重要保障:人格尊严不受侵犯。(易考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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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产权
- 内容: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。
- 前提:合法的私有财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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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动权和物质帮助权
- 劳动权: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,是公民赖以生存的基础。
- 物质帮助权:在年老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,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,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、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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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教育权
- 含义: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,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。
- 意义:是公民最基本、最重要的权利,对个人、对社会、对国家都至关重要。
- 义务教育的特征:强制性、公益性、统一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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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正确行使权利?
- 要依照规定的程序、途径行使权利。
- 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。
- 要尊重他人的合法权利。
- 要维护国家、社会、集体的利益。
- 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,在行使权利时,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。
第四课 公民义务
核心知识点:公民的基本义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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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民基本义务的体系
- 遵守宪法和法律。
- 维护国家利益和荣誉(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、维护国家安全、荣誉和利益)。
- 依法服兵役。
- 依法纳税。
- 受教育的义务(既是权利也是义务)。
- 劳动的义务(既是权利也是义务)。
- 其他义务:夫妻双方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、父母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、成年子女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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遵守宪法和法律
- 为什么?: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体现,是公民根本的行为准则。
- 怎么做?:要自觉学习法律知识,了解法律程序,树立法律意识,自觉遵守法律,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,同时也要尊重他人的合法权利,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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维护国家利益和荣誉
- 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:是每个公民应尽的法定义务。
- 维护国家安全、荣誉和利益: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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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法服兵役
- 性质:我国兵役制度是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、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。
- 对象: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,应当被征集服现役,根据军队需要,可以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。
- 可缓征或不征:学生(正在全日制就学的学生)、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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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法纳税
- 为什么?: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,是国家运转的物质基础。
- 注意: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偷税、欠税、骗税、抗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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权利与义务的关系
- 统一的,不可分割的。
- 相互依存、相互促进: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,义务的履行确保权利的实现。
- 某些权利和义务是彼此结合的:如劳动权、受教育权。
- 公民既是权利的主体,也是义务的主体,我们不仅要增强权利观念,也要增强义务观念。
第三单元 人民当家作主
核心知识点:我国的基本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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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基本制度
- 根本政治制度:人民代表大会制度。
- 基本政治制度: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、基层群众自治制度。
- 基本经济制度:公有制为主体、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;按劳分配为主体、多种分配方式并存;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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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代表大会制度
- 地位: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。
- 组织原则:民主集中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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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。
- 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代表,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。
- 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行政机关、监察机关、审判机关、检察机关,依法行使各自的职权。
- 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和活动原则。
- 优越性:保证人民当家作主,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,动员了全体人民以国家主人翁的姿态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,保证了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,保证了国家统一高效组织推进各项事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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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
- 地位: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。
- 基本方针:“长期共存、互相监督、肝胆相照、荣辱与共”。
- 机构: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(简称“人民政协”或“政协”)。
- 性质:爱国统一战线组织,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,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。
- 职能:政治协商、民主监督、参政议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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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族区域自治制度
- 地位: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,是尊重历史、合乎国情、顺应民心的必然选择。
- 含义:在国家统一领导下,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,设立自治机关,行使自治权。
- 自治地方:自治区、自治州、自治县(旗)。
- 意义:把国家的集中、统一与各民族的自主、平等结合起来,把国家的法律、政策与民族自治地方的具体实际、特殊情况结合起来,把各族人民热爱祖国的感情与热爱自己民族的感情结合起来,有力促进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,维护了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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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层群众自治制度
- 地位: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。
- 组织形式:农村村民委员会、城市居民委员会。
- 意义:发展基层民主,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,是人民当家作主最直接的途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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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基本经济制度
- 公有制为主体、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:
- 公有制: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,包括国有经济(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)、集体经济以及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。
- 非公有制经济:包括个体经济、私营经济、外资经济等,是国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。
- 按劳分配为主体、多种分配方式并存。
-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: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,更好发挥政府作用。
- 公有制为主体、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:
第四单元 法治精神与公平正义
第五课 基本政治制度已在第三单元“人民当家作主”中详细归纳)*
第六课 我国国家机构
核心知识点:国家机构的组织与职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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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机构的组织原则
- 民主集中制。
- 核心体现:由人大产生,对它负责,受它监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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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机构的组成
- 权力机关:全国人民代表大会(最高)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。
- 职权:立法权、决定权、任免权、监督权。
- 国家主席: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,进行国事活动。
- 行政机关:国务院(中央人民政府)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。
- 职权:管理各项行政工作,发布决定和命令。
- 监察机关: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。
- 职权: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,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。
- 审判机关: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。
- 职权:行使审判权。
- 检察机关: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。
- 职权:行使检察权,提起公诉。
- 权力机关:全国人民代表大会(最高)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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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机构的职权
- 区分不同机关的职权:
- 人大:立法、决定、任免、监督。
- 政府:行政管理。
- 监委:监察调查。
- 法院:审判。
- 检察院:检察、公诉。
- 注意:行政机关是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,负责贯彻执行权力机关通过的法律、决议和决定。
- 区分不同机关的职权:
第七课 尊重自由平等
核心知识点:自由与平等的真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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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由平等的真谛
- 自由:
- 含义: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,依照自己意志活动的权利。
- 法律与自由的关系:法治与自由相互联系,不可分割,法治既规范自由,也保障自由,必要的限制是对自由的保护。
- 如何珍视自由?
- 珍惜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自由。
- 必须依法行使权利,不得超越法定权限,不得滥用自由。
- 平等:
- 含义:同等情况同等对待,不同情况差别对待。
- 法律面前一律平等:是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之一,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。
- 如何践行平等?
- 反对特权,要平等对待他人的合法权利。
- 要敢于抵制不平等的行为,用合理合法的方式争取自身平等权益。
- 需要把平等原则落实到日常的生活、学习和工作中。
- 自由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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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由平等的追求
- 珍视自由:要珍惜法律赋予的权利,同时必须依法行使权利。
- 践行平等:要反对特权,要敢于抵制不平等行为,要将平等原则落实到行动中。
第八课 维护公平正义
核心知识点:公平正义的价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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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平正义的价值
- 公平:
- 内涵:权利公平、规则公平、机会公平。
- 重要性:公平是个人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保障,是社会稳定和进步的重要基础。
- 正义:
- 内涵:正义行为都是有利于促进社会进步、维护公共利益的行为,要求我们辨析正义和非正义行为。
- 重要性: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重要价值,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。
- 公平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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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坚守公平?
- 个人:要坚守原则立场,敢于对不公平说“不”;要崇尚公平、主持公道,采用合理合法的方式和手段,谋求最大限度的公平。
- 制度:对于立法而言,要公平地对待每个公民,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;对于司法而言,要依法公正审判,切实维护公平正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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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守护正义?
- 司法:司法机关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司法权,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。
- 个人:
- 要敢于斗争,相信正义必定战胜邪恶。
- 要讲究策略,寻找有效的方法,做到见义“智”为。
- 要遵守社会规则和程序,有序参与公共事务,担负起社会责任。
复习建议
- 构建知识框架:以“宪法”为核心,构建“权利-义务-制度-机构-精神”的知识网络。
- 理解记忆:不要死记硬背,要理解每个知识点的内涵和意义,特别是“为什么”和“怎么办”。
- 对比记忆:将容易混淆的概念进行对比,如“权利与义务”、“自由与法治”、“公平与正义”、“不同国家机关的职权”等。
- 关注时政:将所学知识与国家时事政治相结合,如两会、新法出台等,加深理解。
- 多做练习:通过做练习题来检验和巩固知识点,特别是案例分析题,要学会运用知识点分析实际问题。
祝你学习进步,考试顺利!